海南省农垦中学2016年校门管理补充规定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初及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琼教办【2016】9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琼教办【2016】1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家长接送学生不能进入校门。
二、外单位业务人员需进入本校联系业务,须经本校当事教职工到校门口迎接。
三、凡是没有本校出入证的汽车、电动车不得进入学校。
以上规定从2016年3月5日起执行。
海南省农垦中学保卫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