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八中学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请假离校的管理,杜绝学生擅自离开学校的现象,确保学生人生安全,有效防范重大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就学生请假要求如下:
1、学生到校后原则上不得再离校。因此,对学生临时性的离校,班主任必须严格把关,能不批则不批。
2、学生到校后原则上不得再请事假离校。有重大事由时,需要家长亲自到学校(或电话联系)向班主任老师说明情况,并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班主任老师批准后方可离校。申请单上要写清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外出理由等信息,学生本人必须在申请单上签字。
3、如果学生在校生病,需离开学校回家休息或外出就医,需事先到校医室诊治,经校医检查批准后,由班主任老师与家长取得联系,由家长亲自到校接学生方可离校。
4、学生离校前必须填写政教处统一印发的外出申请单,并根据外出理由必须请相关教师签字。如:因病外出要有班主任和校医同时签字;住宿生因事外出并在校外停宿,要有班主任和宿管教师同时签字。
5、离校时,学生和家长必须将外出申请单交予门卫,如没有外出申请单,门卫不得放行。
6、学生外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出现任何问题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负责,学校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