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巴中学校、县、市级骨干教师职责、要求及待遇
骨干教师是学校学科教学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应努力成为教师师德修养和专业发展的表率,在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
一、骨干教师在任期内的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率先实现专业化发展。关注学科改革和发展的状况,熟悉本学科各年级的课程标准、教学任务、基本要求和内容,研究并掌握本学科考试的范围内容、命题题型、题量难度,真正成为本学科的教学骨干。
2、教学成绩:
骨干教师应严格按照课堂教学改革要求从教,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前列,所教班级的教学成绩不得低于年级平均水平。
3、每年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专业论文(教育部门的刊物),或一篇以上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学术交流或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
4、积极参加县、市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教研、科研活动(如高考调研、担任评委、中心发言等)。
5、每年至少上一节年级以上公开课或报告、讲座。
6、协助教研组做好教改、课改和教研工作,帮助其他教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7、每学期听年轻教师课不少于15节。
8、指导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应认真指导学校为其指定的青年教师,并经常帮助青年教师审定教案,相互听课。学年初将师带徒计划上交学校,学期末将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总结上交学校。
二、骨干教师的待遇
1、每学期期末考核:市级骨干以上、县级骨干、校级骨干、合格教师(未认定教师)分别得2、1.5、1、0.5分。
2、骨干教师有优先安排外出听课权,优先参加市、省、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学习权等。
3、校级骨干教师有资格参评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4、评优选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