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中学成立校级家长委员会
12月9日,行政二楼小会议室,湖州中学成立了由9位家长组成的校级家长委员会。黄丽君校长、沈琳燕副校长、政教处马红卫主任共同参加了成立会议。
会议商讨、通过了《湖州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试行稿)》,明确了家委会的宗旨、权利和义务,并成立管理机构,下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安全部、财务部等部门,由6位委员担任。
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发挥家庭、社区和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学校家委会成员由各年级家委会分会推荐组成,下设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学校家委会成员任期三年,每学年初进行微调。家长委员会的联系部门为学校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