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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照林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潭口中学【学校首页】

  • 中文名

    刘照林

    国籍

    中国

  • 民族

    性别

  • 出生地

    未知

    籍贯

    未知

  • 出生日期

    未知

    信仰

    共产主义

  • 学习经历

    未知

  • 主要职务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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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关于开展创建“森林校园”示范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9 689次查看

两区各中学: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章贡区(含开发区)2010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改善我区学校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城市品位,展示魅力形象,决定在两区各中学开展创建“森林校园”示范校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森林校园”活动的目标任务

以植树造林为主体,坚持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林相与季相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结合,提升城乡绿化档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森林校园”主要指标

1、校区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绿化标准高;

2、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地为主,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胸径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300株以上;

3、绿化效果好,管护水平高,各绿化树种有明显标志牌,无病虫害发生;

4、开设有森林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加强在校学生的绿化美化意识的宣传。

三、创建“森林校园”示范校名单

  赣二中     赣七中   章贡中学   一职校   水南中学

水西中学  沙石中学   沙河中学   黄金中学   湖边中学     潭东中学   蟠龙中学   潭口中学   潭口坞埠中学

四、“森林校园”创建时限要求

各创建设示范校要根据《“森林校园”评分标准》和学校实际制定出年度计划,确保在3年内达到“森林校园”主要指标。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章贡区教育局创建森林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金华    区教育党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俞建玲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遇春    区教育工委主任

成  员:周建伟    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李  军    区教育局基建科科长

        刘  萍    赣二中校长

            陈孝清    章贡中学校长

朱俊俐    赣七中校长

谢起东    一职校校长

邹财隆    水南中学校长

王  俊  水西中学校长

韩季平  沙石中学校长

秦立红  沙河中学副校长

肖隆飞  黄金中学校长

魏长俊  湖边中学校长

吴和祥  蟠龙中学校长

刘照林  潭东中学校长

杨衍斌  潭口中学校长

危安光  潭口镇坞埠中学校长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校长是创建“森林校园”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造林绿化、创建“森林校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政策和部署,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早动员、早行动、早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各学校要引入园林绿化理念,提升造林绿化挡次,学校校长和分管校长要把造林绿化摆上工作议事日程,深入第一线,亲自布置、亲自协调、亲自督促。

3、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各校要利用2011年2月必须把树种下去,在全区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森林校园”绿化建设工作,植树增绿,校园内主要通道两旁可以种植桂花、丛生竹、天竺葵、小叶榕等景观树种,不但提高绿化率,还美化校园环境。

4、确保造林质量。各学校要坚持“谁造谁有”的原则,落实造管主体,创新机制,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质量。

5、加强新植苗木的管护。校园内的树木管理要落到实处,精心管理好,树上悬挂树木品种等相关介绍的牌子,大力开展绿地认种认养活动。

6、开设有森林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加强在校学生的绿化美化意识的宣传。在学生中开展好爱绿护绿活动,让学生从小树立“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的意识。

7、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创建 “森林校园”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要把创建“森林校园”列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学校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实进全程督查,对不认真开展创建活动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附:《“森林校园”评分标准》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造林绿化  森林校园   创建  活动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公室、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区政协教文卫体委

赣州市章贡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森林校园”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30分)

(1)学校有绿化领导和宣传机构,安排有专项绿化经费;(10分)

(2)有校园绿化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文件资料、图表档案齐全;(10分)

(3)开设有森林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加强在校学生的绿化美化意识的宣传,大力开展绿地认种认养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10分)

2、校园绿化(70分)

(1)校园总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5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20分;(20分)

(2)树种选择合理,乔灌草搭配合理。绿地以乔木树种为主,以乔木为主的绿地面积占总绿地面积的7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最多扣20分;(20分)

(3)栽植15厘米以上常绿全冠乔木300株以上,每少15株扣1分;(20分)

(4)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养护修剪规范,绿化层次丰富,无裸露土地,各绿化种树和灌木有明显的标志牌。(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