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市教育局评为张掖市代表团参加甘肃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先进集体
根据《张掖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我市参加全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张教发〔2013〕540号),我校被市教育局评为先进集体,获得一等奖。
2013年8月,依据市教育局安排,我校组建女子足球队代表张掖市参加甘肃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女足代表队由高一、高二年级选拔的20名同学组成,姜洪荣校长任领队,徐明副校长任副领队,杨积宏老师、李晓岳老师任教练员。女足队于8月5日-15日赴白银参赛,一举夺得亚军,被组委会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李晓岳老师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优秀教练员。
2013年11月,张掖市教育局按照“以奖代补”《奖励办法》对我校进行了表彰奖励,姜洪荣校长、徐明副校长、杨积宏老师分别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学校体育优秀校长、学校体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练员,我校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一等奖,获得奖金30000元,按规定要求奖金主要用于奖励先进个人和弥补参赛费用。
2013年12月,我校对在甘肃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4名先进个人、20名优秀运动员进行了表彰奖励。省级优秀教练李晓岳老师奖励2000元,市级优秀教练杨积宏老师奖励2000元,市级体育优秀校长姜洪荣校长奖励1000元,市级体育先进工作者徐明副校长奖励1000元。优秀运动员黄致楠、胡文静、董丽灿、童海燕、王逸蓉、花国荣、王巧娜等7名同学获得一等奖,每人奖励300元;王丽娜、张梦华、孙金燕、施芮、祝文燕、郭雅婷等6名同学获得二等奖,每人奖励200元;邓鑫、马子哈、王娇娇、张雪颖、张玲、李蓉、汪洋等7名同学获得三等奖,每人奖励100元。